“田律师,你的意思是说这可能是别人教他说出来的?”

“这也不一定。只是有很多人在高压之下,为了缓解压力而会说出一些可以让自己减压的话,做一些可以减压的行为。这在生活中,是没有问题的。但放到案件中,问题就大了。”

“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办案人员一直追问一些问题,在压力之下,为了应付办案人员,不排除有些人会做一些虚假供述。我观察了一下,你五叔明显抗压能力不强,他是个老实人。越是这样的老实人,就越可能压力之下,说错话。”

“如果他说错话,我们怎么办?”

“没有办法。他说的话,不论对错,都已经被记入笔录。尤其是有罪的供述,那更是会办案机关重点使用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一现实,只能从证据入手。口供并不是唯一的定案依据。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郑方是无罪的,那么即使他做了有罪的供述,仍然会无罪释放的。”

“郑浩然的证言是不是就是一个无罪证据?”郑平再次提到了郑浩然。

“算是。不过,证据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如果我们把郑浩然的证言交给赵警官,他是不是也可以帮助我们调查。”

“可能。但这只是可能。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说明公安机关认为证据已经充足。这个时候,我们掌握的无罪证据是不是要向办案机关提交,就需要慎重决定了。”田诗说到这里就没有再说什么。

一个案件,已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且案卷送到了检察院,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关于案件的观点是很难扭转的。这些关键证据,田诗当然不会交给公安,她要继续调查下去。看看这条线到底难免查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