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仲虽然憨,但是并不傻,赵无恤的话他听明白了,眼前这位帝婿比他在始皇帝面前还受宠,立刻长揖到地:“老大我错了,小弟有礼了,我要是做错了什么,你就打我两下出出气。”
赵无恤都傻眼了,这都是什么玩意儿,这位从北地回来的傻大个,还没有两个时辰就甘愿当帝婿的小弟了?
赵无恤来了,秦风就知道打是肯定打不成了,他用手拍拍屠雎的肩膀说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当我的小弟我可不敢收,我和屠雎关系不错,我叫他大哥,要不我也叫你大哥算了。”
翁仲看着比屠雎还憨厚,看似高大威猛,但是并不是莽撞人,反而人比较聪明,这样的人他还是喜欢结交,因为这样的人惹事不惹祸。
翁仲刚一过来怕他那一下很有讲究,就是给自己的一个下马威探探情况,反正他憨直出了名的,要是震慑住了,多要一些战马,要是不行,就是现在这样,总之问题不大。
这就是憨厚的聪明人最朴素的智慧。
秦风的话刚说完翁仲立刻就不乐意了:“凭什么屠雎当大哥,我就要当大哥,我才不当大哥呢?我最喜欢当小弟了。”
赵无恤听了之后心中无奈:“这傻到什么程度才有这样奇葩的思维?
你都已经40多岁的人了,比秦腾岁数还大。你当人家儿子的小弟,你什么意思啊?”
秦风的嘴角微微上扬,翁仲这个人更合他的味道,有王动那样的潜力,能屈能伸能拉得下面子。这样的人憨厚中带着一股子灵气,即使不和他搞好关系,也不能和他产生什么矛盾?这样的人是非常难缠的。
赵无恤说道:“翁仲,你这个憨子。帝婿才多大的年龄,他才十几岁你给他当小弟?不怕被人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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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仲梗了一下脖子说道:“让别人看法能当饭吃吗?屠雎就是大傻子,还当什么大哥?我一直就鄙视他,看不起他。
当大哥有什么好的当小弟才好玩的,小弟才会被人疼。老大,我要一匹挽马,我这匹马骑的太难受了。”
秦风叹了口气说道:“行吧,那就给你吧。”
“多谢老大,我早已经相中了一匹挽马,那匹挽马太符合我的气质了。”
翁仲说完得意的看着赵无恤:“老赵,怎么样,这就是当小弟的好处,你们这些傻子根本就不懂。
老大,战马都在城外,我这就把那匹马牵来,那匹马又肥又壮,我骑那匹马威风凛凛,绝对吓得羌人、月氏人和匈奴人不敢侵犯咱们。”
秦风说道:“别去了,我家夫人早已经帮忙赶到了长安县。你现在去了也找不到。”
翁仲听了之后一愣随即伸出粗大的拇指:“老大就是厉害,丹霞公主都给你做下手。那个老大什么时候给我呀?”
秦风说道:“今天恐怕是来不及了。明天吧。明天我陪着你去,到时候给你选三匹挽马。
一般在草原上作战,三匹马才是标配。在追击敌人的时候,三匹马轮流骑那样才能保持最快的速度。
只不过你要好好的练习骑马了,要不然从一个马背上跳到另一个马背上,跳不准的话自己要掉下来,那可是有生命危险的。到时候我教给你什么骑马。”
“好勒,大哥就是好。”翁仲咧着大嘴笑的呆萌呆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