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始皇帝与枭 秦风的律法概念

大秦的博士有这个权利,所以秦始皇知道了也没有差人去问,枭也是从廷尉府回来的,他就随口问了一句。

“应该是关于丝绸衣服的事情。”

“这孩子是和李斯杠上了,唉!”秦始皇表示很无奈沉默一会:“事情已经过去了,非得要找到证据吗?”

“陛下,当时叔孙通也向帝婿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帝婿回答的是法律是严谨的事情。

不能有或许、可能、差不多或者等等之类的东西。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行文书写大秦律,规定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不能用【等】,律法条文用【等】很可怕,可操作范围太大了,这不科学。”

“科学,大秦律还讲什么科学,对了,科学是什么玩意儿?”

“不知。”枭回答的很干脆,他就是一个家臣,一个暗卫,只需要无条件执行命令就行,其他的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这小子时不时嘴里蹦出一个怪词,不纠结这个了,我看这小子根本就不像墨家,越来越像法家的人了”

枭沉默了,不再说话。

“枭,你是我的家臣,有什么说话就说,不用藏着掖着。我知道你有什么想要说。”

枭跟了秦始皇快二十年了,犹如秦始皇一条无形的手臂,枭一举一动想要表达什么,秦始皇看一眼就明白。

枭说道:“帝婿审理案件和咱们推行的法家完全不同,他讲究的是情理法。法在最后。”

“注重情理是什么意思?如果都讲人情关系,那法律还是法律吗?”

秦始皇皱了皱眉头,现在有些疑虑让秦风这样的孩子执掌大秦律法是不是真的错了。

秦风这孩子太聪明了。但是,聪明了不见得是好事。

枭看出了秦始皇的想法,解释道:“帝婿解释情、理、法是这样的解释的,

所谓的情就是合乎常情,符合大众认知情感。

所谓理就是合乎常理,符合大众的认知的道理,律法不是现象出来的,是总结出来的。在合乎常情,合乎常理的情况应用法律。

商君游历大秦三年,才制定出了符合大秦现实情况的大秦律,所以大秦才强大起来。

他还说当时各国都在变法,大秦最成功就是实事求是,不是几个人钻在屋里琢磨出来的。

但是人类在进步,时代再发展,新的情况出现了律法就得相应调整,

他还举个例子,比如说杀人,杀人者死。在大秦的律法中就这么一句,秦风认为太笼统,可操作范围太大,容易被人钻空子。

在大秦律杀人几乎都是判极刑,这是不对的,要分情况,要不然会出现很糟糕的情况。

帝婿认为,有的杀人行为是被鼓励的,有的不鼓励但是也不至于判处极刑,要分情况,这十分考验审判者的能力。

“比如……”秦始皇敲着案几盯着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