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有最近确实变得很低调,按照他的想法,虽然老子不怕麻烦,但麻烦越少越好。
于是,他也不出交道口惹是生非了,每周完成任务后,就老实回院里躺着。
大热天的,能少出点汗,就少出点儿。
奈何,领导不乐意,或者说领导不怕挨骂,他只能大早晨的骑上自行车,去别的片区给所里创收。
至于,爪子伸太长所引出的麻烦,有刘所他老人家顶着,爱咋咋地。
要说六十年代京城哪儿最乱?
龙潭湖和粪场胡同绝对榜上有名。
粪场胡同建国前是收粪和晒粪的地儿,住的全是最底层的百姓,破屋烂瓦、污水横流,环境甭提有多糟糕。
建国后的头十年也没强哪儿去,那儿的住户,该继续住的继续住,也没新住户乐意搬过去,虽然少了粪臭味儿,但该乱的还是乱。
龙潭湖还不是公园,就是一片荒凉的洼地,到了夏天,遍地污水,蚊蝇孽生,居住环境非常恶劣。
建国前住的同样是最底层的百姓,像拉人力车的、推小车卖黄土的、捡破烂的、看坟的,等低贱职业,全住在那儿。
这种情况下,治安能好才怪。
跟粪场胡同差不多,建国后虽有改善,但环境还是那个环境,住户还是那些住户,甭想有多好。
杨庆有想着,这俩地儿不仅乱,还特么离南锣鼓巷贼远,抓了人压根不怕报复,用来应付刘所,简直最完美不过。
倒也有缺点,就是忒特么远了。
大热天的,去最近的粪场胡同也得蹬二十分钟自行车,要是去龙潭湖,最少得四十分钟,想想就一后背汗。
也幸好他不用穿警服,大裤衩两道襟,再加双破拖鞋,进了粪场胡同一点也不违和。
在南锣鼓巷住惯了,猛地一进那种污水横流的低矮巷子,还有点不适应。
摆在杨庆有面前的就是一片烂瓦房,甭提四合院,他们连院儿都没有,出了屋门就是巷子。
小孩就在泥土飞扬的土胡同里瞎窜,老头儿老太太就坐在自家屋门口乘凉,巷子口的公厕味儿贼大,顺风不说飘十里吧!
飘满整条巷子还是没问题的。
要不是为了完成任务,杨庆有着实不想往里钻。
要说住这儿有好处吗?
有。
最起码是城市户口,有定量吃,比那些强赖在城里,还没定量的乡下人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