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
郑歌喝了口茶,道:“好了,放心好了,我不跟你抢。这家厂子在你来之前,我就放弃了。”
“嗯?”
常青一愣,明知道能赚3000来万,还放弃?
转念一想,他又明白了什么。
想了想,他说:“那不行,我也不能占兄弟你的便宜。这样吧,兄弟你那350万出来,我再出350万,我出面收购这家厂子。到时候我们平分盈利如何?”
他算得很清楚,现在少赚一些,可以和郑歌加深一下交集,有利无害。
有了这份友情,以后或许可以赚到更多。
“哈哈!算了。”
郑歌摆摆手,道:“我不想和那个人有交集,也不想占对方的便宜。有些便宜啊!不能沾,不然太闹心。”
常青恍然,知道可能是大顺厂的老板,人品不太好。
都是老家人,现在占了便宜,说不好到时候就会回老家闹腾。
尽管影响不大,但也会感觉很恶心。
有些时候,老家人的便宜是不能占的,不然就会被人戳脊梁骨:你都这么有钱了,还坑家乡人,太不要脸了。
而且郑歌,也没必要去赚这个钱。
可他常青就不用担心这点了。
敢闹?
找打。
“行了,不说这事了,走吧,既然来了,一起去个晚饭。”
郑歌站起身说。
常青点点头,站起身。
……
郑歌带着常青来到白鹤楼。
一般朋友,他会直接带回家里。但常青,还不熟,没必要带家里。
点了一桌好菜,宴请常青。
餐桌上,常青琢磨了一下,说:“兄弟,要不这样吧。我们合作,成立一家公司,我出面管理这个大顺厂。要不我这净占便宜,心里有点过不去。”
郑歌夹了块牛肉放嘴里,说:“好了,不说这个了,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