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大人很满意,早这样不就好了,这个案子本身也不复杂。
就是一个眼红,一个赌气引起的。
而且归根到底还是眼红的这个人不好,所以应该要负主要责任。
所以钱大人当场就宣判,公共厕所是为民的大好事,应该表扬。
所以在合同期内,这个厕所房东阿叔不可以再去干扰,堵门,等到契约期到了,房子再归还阿叔。
房东阿叔似乎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抬头看着大人,又看看春花。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他才是原告,怎么光是他自己挨板子,被告一点事情都没有。
而且自己的房子还要等到契约期到了才能收回。
早知道要等到契约期到了才能收回,那他做这么多事情做什么,不是全成了无用功了。
不对,还挨打,倒贴了,呜呜呜全都是坏人。
钱大人以为房东阿叔又要喊不服,喊委屈,直接问他是不是有其他的诉求和意见。
吓得房东阿叔尿都出来了,赶紧摇头说没有,服从判决。
衙门的人这才通知对方的家人给送回去。
事情了结之后,春花就回去自己的租房了。
但是过了两天,王伯又来了,表示正在装修的酒楼又出事情了。
“酒楼那里闹鬼了,半夜的不知道怎么就满地都冥纸...”
唉,看来那位温大哥还是不愿意放下,继续来纠缠。
没办法,春花请了几个人,一起到那位大哥的家里去走一趟。
当然,王伯也是当事人之一,他也要去。
找来上次那个乞丐,他们一路出了城,又经过一个木桥,然后进山。
“怎么这么远还没到?”
“放心放心,就快了,翻过这座山,再上半座山就到了。”
乞丐回复,在他们眼中这点距离不成问题,但是王伯年纪大了,这时已经是累的不行了。
无奈,只能让人轮着背上去,好不容易才赶到一个山洞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