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一切就如林浩告她的一样,按一定道理来说是事实来着。
租了人家林浩那间大房子,是打算象征的给一个月租金是为了掩人耳目,事实上是为了直接把人家林浩家的那间房子直接拖成他儿子棒梗以后当婚房用的,算是强占的性质了。
而自己从林浩手上哄骗来的那一千八百块钱,如果不是当初为了让林浩那个畜牲放心好借自己钱,自己何苦为自己留下这借据的炸弹。
可是现在却变成了她催命的最铁的证据,那叫一个有理有据的,这一千八百块钱如果自己还不回去给林浩,那么自己这个诈骗嫌疑就变成了诈骗罪,那么迎接自己的将会是毁灭的打击。
也就是现在就算她想要狡辩都不可能了,因为这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来着,不用刻意去查都能知道,所以现在摆在自己前面的路只有一条。
那就是把林浩的房子还回去,还有自己借他的那一千八百块钱也要还回去,这样自己才能从里面摘出来!
可是房子还回去好说,就在那里,还了就还了,但是那一千八百块钱呢?
自己现在藏起来的钱也就是一共一千五百块钱而已,那是要留给棒梗成家用的,这要是直接还出去,自己的儿子棒梗以后怎么办?
就算是自己都还出去了,也不够啊,还有三百块钱的缺口,要跟一大爷还有傻柱去借,也能借个百八十元的,可是三百块钱的缺口就算是人家一大爷都不可能直接借出这么多钱吧?
况且自己早些时候不管是傻柱还是一大爷那边都借了不下五六百块钱了,特别是傻柱月月工资都是自己为他去财务那边拿的。
而刚刚自己还从一大爷这里借不下一百块钱,自己这哪里还能开出口?
所以自己得想办法为了自己的以后,不管怎么样都要筹到那缺口三百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