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过后,丁佳敏电话找到张叹,告诉他郑友民的事情基本查清楚了。
“潘相宜说的基本属实,郑友民贩卖那些假药确实没有赚钱,就不是为了赚钱而做的。”丁佳敏说。
张叹感叹道:“还真是这样啊。”
郑友民看起来市井油气,但是人不可貌相,为人却如此的感性,做的事情如此的正直,比许许多多衣着光鲜、道貌岸然的家伙强多了。
“既然不是为了赚钱,那他能被无罪释放吗?”张叹问。
丁佳敏摇了摇头说:“不行,虽然他不是为了赚钱,但是打量走私和贩卖药物这个行为,性质是不会变的。”
“这样啊,那可能的结果是什么?”
“可能判刑3-5年。”
这样的人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
张叹不由想到前世的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剧情十分相似。
“你能把卷宗拿出来吗?我研究一下。”张叹说。
丁佳敏十分为难,张叹便让她向所长报告,由所长决定。
丁佳敏想到那天所长特别叮嘱,尽力配合张叹,实在拿不准的,就向他汇报,他来定。
“好,你等等,我现在就去报告。”
丁佳敏挂了电话,来到所长的办公室,敲了敲门,被请了进去。
“有事吗?”
“张叹想看郑友民的卷宗。”
所长带着审视的目光看过来,问:“他想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