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海域除了沈家的船,其他人都出不了海。

于是沈家和朱家皇室几乎垄断了整个大明朝的海上贸易,他们也由此成为了大明首富之家。

不过在洪武十九年(1387年)沈旺的儿子沈至、沈庄曾经一度下狱,不久释放。

这就是刘三吾所写的“嗣是厥家或被告讦,或旁累所逮,往往曲为肆宥”。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朱元璋手定《大诰三编·陆和仲胡党第八》记:“苏州府吴江县粮长陆仲和,当十八年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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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告水灾荒熟不实外,还查出他出钞收买原告和府吏等人,停止告发其为“胡党”,结果“因党事发,身亡家破”。

尽管经历过这两次大事件后,沈家依旧没有伤筋动骨。

直到后来由于受到了蓝玉案的牵连,沈家也便由此衰败了下去。

至此,大明的海上外贸和陆上外贸都落入了大明皇室之手。

到宣德朝时期,沈家和顾家凭借着早前的关系,重新把海上商路建立了起来,只不过当时由于大明的禁海政策很严,他们也只能小打小闹。

直到隆庆开海后,他们才开始一飞冲天,短短十数年时间,就已经成为了江南巨富。

当然,跟他们一样抓住了这波机遇的还有其它几大家族。

以沈家和顾家为代表的江南海商集团,在万历十年前后,便已经形成大资本。

想要解决这些大资本,正常的手段已经行不通,他们的势力盘根错节。

除非能像满清一样杀得人头滚滚之外,否则根本不可能对付他们。

大明重农抑商的根本,是由于太祖、成祖都是只准自己挣钱,不许其他人喝汤。

这样的做法严重得罪了江南一带的商人群体。

这也是为什么这一群体这么痛恨大明朝廷的主要原因,他们只要一有机会,就被反咬大明朝廷一口血污。

因此要‘发展工业,振兴商道’就必须解决这个‘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

为此,侯平提出了数条建议……